在日本,想要扔掉一件旧电器,人们考虑的不是它能卖多少钱,而是咨询有关机构要缴纳多少回收利用费。日本早在1998年就完成了对家电回收利用的立法,《家电回收利用法》从2001年4月正式开始实施,其中对电视、冰箱、洗衣机和空调四大类废旧家电的回收利用有着严格规定。今年4月1日,日本经济产业省新颁布的《家电回收利用法和其他回收利用活动》中,又把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和衣物烘干机三类产品纳入法规。根据法规,日本的家电制造商、销售商和消费者在上述品类家电的回收利用过程中有严格的义务分工——家电制造商承担对废家电的回收利用义务,即建立或租用回收利用工厂;家电销售商承担对废家电的收集和运送至回收工厂的义务;消费者则要承担上述两项措施的费用。
也正是因为消费者承担回收费用的原则,与中国对于出手家中的废旧家电还可以获得一笔折旧费截然不同的是,日本消费者如果想丢弃一件旧电器反而是要先交一笔钱。这笔费用是由家电制造商和零售商在回收利用废旧家电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成本厘定,并在公开渠道进行明示。这项收费每过一定时间就会根据新的成本状况进行调整,当制造商或零售商的运营成本降低,这笔钱就会相应减少,反之则会提高。目前日本消费者平均每扔一件电器要支付的费用大约合150元人民币。在日本,如果没有交纳回收利用费而随意丢弃废旧电器,是违法行为。
在扔废旧电器之前,日本消费者必须先通过家电零售商或者邮局支付这笔费用,同时得到一张单据,只有将这张单据贴在旧电器上才能按照指定的日期和地点交给专业回收机构。回收机构同时会交给消费者一张带有管理编号的“家电回收利用单”,如果消费者日后想知道自己的废旧家电是否得到了适当的处理,可根据单据上记载的编号通过电话向家电回收利用中心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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